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关于《化妆品稳定性试验通则》团体 标准的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要求, 《化妆品稳定性实验通则》团体标准于2023年4月20 日经广 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7日(5月8日-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研制要求,确保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按计划完成项目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0-28990777/18138439477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2023年5月8日
 
     关于《化妆品稳定性试验通则》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